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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韬光养晦(第2页)

“熟能生巧?”程曦有些惊诧。

“不,不是一样的手表,每一次拆分的手表都不一样。”我摇摇头。“我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回答是很无聊。”

“不是无聊。”程曦抿嘴惊讶说。“越是精细的操作越需要专注,而秦沈峰却能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精细操作,这说明他的大脑思考和反应能力非比寻常,只有极高智商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他,他智商高?”我眉头一皱。“我没感觉出来啊,他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手表会让人联想到缜密、精准和严格,这些都符合秦沈峰的特质,他拆分和组装手表不是无聊打发时间,而是在训练自己的逻辑判断以及智商,这些事别说你,恐怕连景承都无法完成。”程曦冷峻分析。“试想一下,一个人能如同钟表一样精准毫无偏差,那么这个人还会有什么破绽呢?”

我揉了揉额头无力的叹息,我对凯撒最直观的认知其实很简单,那是一个远比景承还要聪明的恶魔,现在秦沈峰又一次符合了这个条件。

如果程曦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我从来没有真正去了解过秦沈峰,他在我心里始终只是一个父亲的形象,而且迂腐古板和严厉,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他性格内敛木讷还不苟言笑,在任何地方他总是最安静的那个人,安静到甚至都会遗忘他的存在。

秦沈峰的身上没有景承那样的锋芒和尖锐,但如果他真的是大智若愚,那么一个懂得韬光养晦的人远比景承更要锋利。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如同你永远无法知道一个刻意让自己像普通人的高智商有多聪明一样,在这一点上我无法去证实。”疯狗和我们不一样,他只会对他能判断的事下结论,说到这里他看向我。“我在调查秦沈峰生活时还发现一件事,他搬过一次家。”

“搬家?”我眉头紧皱。“没有啊,他隐瞒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有没有搬家我想我比谁都有发言权,毕竟我是在那里长大的,从来都没有搬过家。”

“你不知道不代表没有。”疯狗把一张照片递给我,指着一栋房子告诉我。“这是秦沈峰原来住的地方,而你说的那个家是后来搬去的,我推算过秦沈峰搬家的时间,你当时应该有5岁,按理说你应该有印象才对。”

我看着照片中陌生的房子,努力去回想但还是一片空白:“我真不记得在这里住过。”

“秦沈峰在这里住的时间并不短,我走访过他之前的邻居,提到秦沈峰都赞不绝口,但所有人都很奇怪,秦沈峰搬家的时候没有通知任何人,他是突然离开的,更奇怪的是秦沈峰离开后就再没回去过,也没有和之前认识的人用过联系,他好像因为什么原因在回避这个地方。”

“5岁……我小时候生过一次重病,病好之后我就不记得之前的事,而发病的那年正好是我5岁。”我凝视着照片喃喃自语。“难道那段失去的记忆和这次搬家有关?”

“但有一个例外,唯一的例外。”

“什么例外?”我连忙问。

“秦沈峰之前住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他后来去了什么哪里,在秦沈峰退出c档案专案组后,他申请调到警校并且搬离了家住到警校宿舍,我翻查过警校的访客记录,与秦沈峰见面的人都是警方,因为工作或者案件侦破的缘故请秦沈峰协助。”疯狗沉稳对我们说。“只有一个人不是警察,这个人每年都会去见一次秦沈峰,而时间刚好是12月24日。”

“我爸的生日。”我脱口而出。

“我从警校监控中调出了这个人的影像。”疯狗把另一张照片递给我。“你认识这个人吗?”

照片中是一个女人,但我对此没有任何印象:“不认识。”

“最奇怪的是,我在调查秦沈峰之间住的地方时发现,她曾经也在秦沈峰的家出现过。”又一张照片摆在我面前,是秦沈峰原来住的地方,在照片中站在秦沈峰身边的正是出现在警校的女人。“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是唯一知道秦沈峰过去和现在情况的人。”

“她是谁?”

“钟慧佳。”

甜甜的[竹马竹马]  和尚,这孩子是你的  刀与千岁  恍天  买下每一夜(简体)  美女的贴身风水师  位面历险日记[快穿]  签到十年灵气终于复苏了  重生之十全九美  他决定在渣攻的婚礼上直播自杀  氪金成仙  小人攀天  穿越之复仇    兵王房东俏房客  魔凯乱三界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东莞打工妹生存实录  鬼事专门店  徐先生一直在求婚  女扮男装,非我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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