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第2页)

“明月!”站在旁边重阳看到这种情景,禁不住吸了一口气。

第104章:天下第一书楼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物什在明月伸出手时,还带着点不满。但明月把盒子脱出后,便很是舒缓的落到明月手中。

那“呼万唤始出骨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不是别的,正式明月千寻万寻的《太阴真经》!

经书回到盒中,明月念了一段经文,才慢慢将盒子关上。

明月抬头看了一下方才那经书藏身的地方,竟然在那梁柱之上。若不是今番竟然指点,恐怕是一辈子也寻不得它的藏身之处。

藏书之处,多有书灵。就在明月带着匣子里的经书将要离去之时,突然听到一阵呜呜的哭声,像是被人遗弃的小孩。那匣子里的书,听到外面的声音,似乎也动了动。

“我知道了。”明月闭上眼,侧耳倾听耳边的风声耳语,略微思索了一下说道。

明月从书铺出现的时候,在门口护卫已经不是两个人,吴墨以及学殿的人都在。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明明是一个如此庄重的时刻,却见每人手中拿的不是棉花糖就是冰糖葫芦,这……实在太难以想象。尤其是当明月看到吴墨那吃了一半的冰糖葫芦和重阳吃了一半的棉花糖,明月觉得自己是不是回到梦境,若不是他们身上熟悉的气息,明月觉得这些人都是假冒的。

学殿的学子因没遇到过多的尔虞我诈而直接学习实践,让他们最大程度的保留了一种洒脱不羁之气,做事之时也更加率真,没有一般官员身上的腐朽之气。这批人的出现,不但把身边人带着年轻了许多,也在民间树立了北冥官员亲民的形象。

“明月!”看到明月捧着宝盒出来,重阳立即扔了手中的不雅之物,像个大型犬一样扑过去。

“经书已取回,我们回府说话,让书铺的老板与我们一起回去。”一而再再而三耗费太多精力的明月实在有些体力不支,幸亏,重阳看明月脸色不好,在大街上又不好有其他动作,便叫了一顶轿子。

进了轿子后,明月把木匣端正的放起来,然后靠着重阳身上闭上眼睛。在太白经书幻化的战争之境中,虽然外面的时间只有半个时辰,但明月在里面却经历了半年,半年的时间不吃不睡,纵然身体没有反应,但精神之力却消耗的非常大。当他从书铺中走出来,看着那天空中的太阳时,禁不住有微微的太晕。那幻境的颜色太过于昏暗,让他看到这明亮的现实,竟有些恍如隔世、死而复生之感。

明月想,那太白经书的用意,或许不在于考验他对残酷战争的认知,更多的是让他受过地狱血腥的煎熬,而有一颗坚强、永不言弃的心。他在幻境中遇到种种变数,因在现实的战争中,很多看似微小的变数都可以决定战争的输赢。胜胜负负,是一瞬间的事,也是一种过程。

战,直到战无可战!

杀,直到无可再杀!

在战争中有许多的因素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主将身上那种强势的气质,那种万难而不倒的信心,就如同天上的太阳,告诉他人,“吾在,吾征服!”

勇往直前,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勇气,是要经过多方之锤炼才能从灵魂深处迸发。

身怀激情,却永远安之若素,沉稳的是一滩静水。安坐帐中,决胜千里之外。

终于放松下来的明月躺在重阳怀中安享着这一刻温适,但有人却不淡定了。那就是随在马车后面的书铺老板。

想必任何人要被带到知府衙门,心中也会忐忑不安。他摸着口袋中那还没有暖热的金子,脸上带着赴死的决绝。他现在才是知道,方才去他书铺的竟然是些很了得的人物,除了当朝的宰相,还有朝廷的亲王。他只是小民,真想不到,竟然能看到那么大的人物,真是不枉此生。只是,他那些书怎么办,他还真舍不得陪伴了他那么多年的书铺……

等进了苍州知府前院,书铺的老板心中更是坐立不安。

“孟老板不用担心,明月王他是很善良的人,今日定然是有什么好事才让你去。”吴墨看着那书店老板一脸哭丧的模样,用微微有些慈祥的声音安慰到。虽然他也比这个大不了多少,但多年的从政却让他喜欢如此百姓。

“多谢吴丞相提点,不知道面对王爷,小民该如何应答。小民出身贫寒,怕是……”怕是说不出来的话入不了这样贵人的眼睛。

“实话实话。待会儿,明月王问什么,你回答什么。你放心,他不会为难你。”

“是。”

经过一番开导,姓孟的书店老板心终于落到了肚子中,而就在这个时候,重阳也陪着明月从房间换了一身衣裳,依旧是白色的衫子,却带着隐隐的蓝色纹理。每走一步,那犹如水纹一样的东西就轻轻的荡漾,让人看着他像是凌波而来。

“草民孟庆炎拜见明月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孟庆炎是没那个胆子看明月的脸看,在看到他进来的时候,就匍匐在地。

“孟老板快些请起,本王今日请你过来,是想请你帮忙,你若是这个模样,倒是让本王不知如此开头。”明月说着,身后的小五便快步向前把人扶起来。

“我们公子最讨厌你跪下了,男人膝下有黄金。孟老板还是坐着与我们公子说话吧。”

“是。”

看着忐忑的坐在椅子上的孟庆炎,明月直接开头见山的说道,“整个苍州藏书,不过十万本,但孟老板只是一个书铺却超过万数,听说,孟老板家中密室中也藏了不少。”

“殿下赎罪,草民敢对天发誓,那些书都是家族分家,草民从家乡带过来的,来历绝对干净。书铺的一些书每收一本每借一本每卖一本都记录,如果公子有所怀疑,可尽管派人去察!”听到明月把自己家中藏书数目知道的那么清楚,孟庆炎直接又一次的匍匐在地。

从前有位剑仙  被寄生后,我的体能无限加倍  暴君的禁宠  妃要种田,爷莫怕  新超脑  和原医生在一起后我成了团宠  我纯O不装Beta[穿书]  国民千金宠上瘾  小甜橙  网游之绝代神话  血衣客 (骨科)  武极战王  浮生游戏  和爱豆一起支教的日子  神君媳妇在讨饭  重生之相府千金  系统罚他生娃  墨少,你被算计了  主神养成游戏  末世穿越:霸道军长独宠妻  

热门小说推荐
农女致富记

农女致富记

关于农女致富记"这就是一个农女穿越带娃种田买房买车的致富记。从吃不饱到吃的饱再到地主的创业史,从山野娃到位居高堂的奋斗史,收割美男与被收割的爱情史。总之,没事种种田,一不小心种出个千亩江山没事带带娃娃,一不小心带出仨种子选手没事收割美男,一不小心不,顾筱婉督了眼床上那嚎的正带劲的两个奶娃娃,欲哭无泪,咋被这妖孽男收割了。"...

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

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

穿到星际时代,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开飞船?穿机甲?收小弟?征服星辰大海?身为御厨传人的简言,颠了颠手中特制的大勺,一声冷笑。to样to森破。面对令人烦不胜烦,繁殖力旺盛的虫族,还有风吹生又生,剪不断理又乱的各种动植物。简言一脚踩碎地上的营养液瓶说吧,你们想把它们吃成几级保护?帝国人民连连摇头不不不,太恶心了,打死我们也不会吃的!后来,帝国人民吸溜着口水大喊真香。脸也被打得好疼!围观大型打脸现场的陆瑾修,很好,他家媳妇儿的风采无人能敌!如果您喜欢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元基进化

元基进化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如果您喜欢元基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刚被甩,校花叫我去医院签字

刚被甩,校花叫我去医院签字

叶凡刚被拜金女甩,就接到医院的电话,从此便走上奶爸的道路上喂,叶凡先生吗,你媳妇在医院要生产了,快来医院签字!电话里面响起了一道急促的声音。啥,啥玩意,什么孩子,媳妇?叶凡这一刻是懵逼的。自己难道成了接盘侠,喜当爹!刚被甩,就被校花一胎四宝找上门。如果您喜欢刚被甩,校花叫我去医院签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之我是大空头

重生之我是大空头

关于重生之我是大空头90年代初,号称全球最强的国家北极熊解体,也是在九十年代初,号称一个城市就可以买下整个美利坚的霓虹经济分崩析离。同样在九十年代初,华国就像是奇迹般辉煌崛起。这是一个大势倾斜翻天覆地的年代,1991年1月1号,以为被绑票了的沈建南穿越来到了这个最辉煌的年代首发yuwangshemeωoо1⒏υi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