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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个勇士,只活了两个!”赵榛继续说道。“一个在后来的战争中死去,另一个羞愧的自杀。”
“可是他们当时没有战死,他们逃了,所以,他们没有资格进入那三百个勇士之中,三百勇士光荣的和国王合葬在一起,他们在一个坟墓!至于那两个人要受到世人的唾弃!”
“我要通过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你们,我们这支金龙军的军队,也要这样。我们不会有一个逃兵。哪怕死了,战死,我和你们在一起!只要我在你们的身边!我们就在一起与敌人血战到底!我们没有逃兵!一个也不会有!包括我,也包括你们!”
“那么,你要说这样的战斗有没有意义!斯巴达的三百军队都死亡了,好像没有什么意义了,让我告诉你们!因为那三百个战士的战斗!他们给他们的敌人,造成了两万人的伤亡!而且死的是两万最精锐的敌人。后来,波斯的军队被这三百人打怕了,他们失去的斗志。后来,三万斯巴达和各国的联军战士们一起抗击强大的波斯,一战击溃了敌人!”
“三百和两万!觉得……不可思议?”赵榛看着面前黑压压一片的少年。“不!士兵们,跟我学习,我会让你们更强大,你们的战绩会超过这个数字!你们……会在历史上,留下你们的名字!历史也许不会记住你们每一个士兵的名字,但历史会记住一支强大军队的名字!现在,历史已经记住了一个名字。楚霸王的八百童子军。可是以后,历史将记住你们,金龙军!”
听到了这里,少年们热血沸腾了。从他们充满激动的眼神和满脸涨得通红的样子,赵榛知道他们开始有了一种理想了。
赵榛笑了,他站了起来,道:“全体都有,起立!”五千余名士兵霍然而起,动作整齐划一,齐排排的一列列,让人看得眼前一亮。就这么一下,恐怕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军队能做到。
“稍息!”赵榛下令,五千余人又做出了一个动作。这些古代人的素质太好了,赵榛深深感觉到在自己的那个时代,自己兼任教官管的那些个少爷兵,比起这些少年来是个渣。就赵榛现在训练的这些人,完全可以拉出去做大阅兵,那是一个何等惊人的素质,多达五千人,就已经可以走出铁板一样的阵式了。
“这将是你们的武器……”赵榛拿出了一支钢枪,这是一支标准的钢枪,长度是两米多一点,红色的长缨子,精铁打造的杆芯外套松木,上头是一截三棱的尖头枪刃。这样的枪,不但不容易断头,而且比全实铁的枪要轻很多,好舞动。也更容易刺入,三面的切入口,纵是铁甲,也可以一刺而透!深深的血槽,可以快速的放出敌人的鲜血。
赵榛说道:“我告诉你们,这是我为你们打造的枪!刺枪,以后就是你们的武器。从现在起,一人一支,你们可以和自己的木头棍子告别了。但木头棍子不要扔,你们依然会在训练的时候用上它们的,毕竟你们互相搏斗的时候虽然需要真打。但是面对的是战友,不能用真枪,必须用木棍带上棉花。现在,一人一支,排队领枪!”一个个士兵上前来,他们领到了枪,就回到了原位。
这时,赵榛拿出了自己的一支枪,这是一支钢枪,从头到尾,都是纯钢的,赵榛提着钢枪开始甩大枪了,舞动的是乌龙摆尾,飞龙在天。
一招招,一式式,让少年们一个个看呆了,原来,大枪还有这种耍法。赵榛大喝一声,提枪点扎起来,枪头抖动着,如繁星点点。虽然抖动的人眼都花了,却是指哪儿扎哪,一点也不带刺错的。一戳就回,一点即收,快如迅电,疾如鹰啄!
耍了两下子,赵榛收了手,回看少年们,道:“好好练,你们将来迟早能达到我这个水平。当然,你们现在还不能如我这样一手持枪刺击。原因是你们小,力量不足,所以你们要用两只手。好了!全体都有了,稍息,立正!看我的动作。一!把枪这样提起来,二,刺出去,这样,三,收回来,然后一,二,三,明白了吗?”赵榛说着开始让这些孩子们练习刺击。
“一,二,三,刺!一,二,三,刺!一,二,三,刺!一,二,三,刺!一,二,三,刺!一,二,三,刺!一,二,三,刺!”在少年们的口号里,他们一遍遍做着统一单调的动作,虽然如此,可是看在过来找赵榛的王劲和高云飞等人的眼里,打心里发出了凉气。
“妈呀,这要是在战场上碰上了,那还了得?”高云飞小声说着,见过狠的,没见过这样的。相比之下,金兵女真人虽然强大,但这种整齐划一的威势可就没了。在这种五千人如一的气势面前,刹那间,你会觉得自己竟然是孤立无援的。对方会如整块的铁板狠狠压下来,让你有跑无可跑退无可退的感觉。
这就是集体的力量,也是赵榛给五千人铁地纪律下的力量。“好,我们开始要跑起来。在跑动中,你们要看着,注意着。发令人的命令,也许是我,但我不在的时候,就是我指派的人了,注意一切,当我说方向时,前方,后方,左前,右前,你们要记住,不能出错,当我说紧时,你们一定要密集起来,跟着我的步子,让我们跑出去。”
五千童子军在赵榛的亲自带领下,一起围绕着操场跑,一边跑,一边在心理数着口号。一二一,一二一,就是这么简单,但是想整齐划一却也非常难。
“左前,刺……!刺,刺,再刺!”赵榛下达着一项项军令。“起来!不愿做奴隶的宋人,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大宋王朝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向着金人的战阵,前进!前进!前进进!”
无数的民众从各地迁移到了信王统治区。现在,人们都知道,大宋徽宗十八子的信王,正在黄河北岸抗击金军。
金军奸细频频进入信王占领区打探情报,发现了信王赵榛治下好多与众不同的事情。在信王倡导的多劳多得的政策下,所有的民众在干个不停。民众们扒草摘树叶,让抢夺来的总计十数万的牛马羊都有草吃。百姓们大面积耕种造田,为着秋收做着准备。
在信王占领区都在大力的建着房子,他们用的,竟然都是青色的大砖!同时,各个乡镇村屯还都在训练武备。
可他们还有看不到的,在地洞里面,已经有了好多个不小的养兔场。前前后后,赵榛派人抓了数千只的兔子。这些兔子会在一年生下超过十倍的小兔子,两百只转眼间就会变成数千只以上,再过一年,数万!再过一年,数十万!这是何等可怕的一个数字,只要兔子养得好,赵榛治下的军民就可以有足够的肉食了,而不用考虑养殖更耗费的猪、牛、羊什么的了。
要知道,肉,始终是一件很珍贵的食品。纵是西北方的草原人,也不是天天吃肉的。
除了军备和发展生产农副业,赵榛还积极的发展冶炼钢铁和配比火药。他在太行山秘密的山谷洞穴里,开发了一处地方作为火药军工厂。安全的配比和比较威力大的火器制作他都知道,只要让工匠们进行加工生产就行。
当然,原料和焦炭的炼制都很容易得到或炼制,但是火药火器兵工厂和炼铁高温炉却都需要时间建设。所以,赵榛暂时将这些事情交给赵青儿和老营的人马去做了。
七月中旬,赵榛叫住了士兵,他看着这些脸颊潮红的士兵,笑了笑,道:“现在,你们提升了,不是敌人的一盘菜了。”这是一句玩笑话,但这些孩子们却是露出了激动的神色,他们不是笑,而是一种自傲。
现在,纵是强如赵榛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了几分真正地精兵的样子。就凭这些自己还未完工的半成品,就凭这些孩子,拉到战场上已经不次于金军了。
其实,如斯巴达那样,的确是可以得到强大的士兵,但士兵得到的几率太低了,他们对高品质的士兵要求太高了,这让他们最后走向了极端的灭亡。
赵榛喜欢斯巴达的军事作风,但不喜欢那种愚蠢而僵化的顽固。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融合而来的。所以,赵榛练兵,练出普通特种兵也就够了。他对付的金兵肯定不是这些少年将来成长为真正战士的对手。在现代社会,赵榛记得很清楚,一个原本的农村小子,只用了两年,就成了一个特种兵,这能说明什么?对于士兵来说,一两年的训练,足矣!
只要士兵们学会了团结,学会了技巧,拥有强悍的体力和战斗力。那么他们就可以战胜一切敌人。
在战场上,如果有士兵怕死逃跑,那么就会给这支军队带来军心不稳。可是如果一支部队直到战死到最后一个人都没有投降和逃兵,那这支部队就是一支可怕的军队。让任何敌人胆怯的强大军队。
宋朝也怕有逃兵,所以他们的士兵都要在脸上刺字,以免他们当逃兵。但到了战场上,士兵还是向后跑,法不责众,大家都跑,你能怎么办?再无能的将军,给他一支强军,他一样能打出好仗来。
但是纵如赵榛一心想求来的岳飞,如果他手下的士兵是那种一战没打,就调头后跑的,那也不是金人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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