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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只羊头堆在牧羊女身边,还被摞成了金字塔形状,羊皮也放在她身边,摞了好大一叠,她眼中逐渐有了光彩,一眨不眨的望着云烨,见到两个辅兵拎着好些袋子过来,就一骨碌爬起来,打开袋子看,每个袋子里都是黄澄澄的麦粒,她紧紧的抱住袋子不松手,眼巴巴的看云烨,像一只可怜的羊羔。云烨指指正在烧烤的羊肉,又指指她怀里的袋子,两只手各伸出一个指头合在一起,示意一只羊,一袋子粮食,这是汉人和胡子做交易时常用的手势。牧羊女抱着袋子高兴的跳起来,摸摸这个袋子,看看那个袋子,每个都打开看一眼,还用脏手抓麦粒,还给嘴里扔几颗,形象差的不能再差了。忽然间,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汗水就流了下来,不一会满头都在冒热气,在原地打转站,也不知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牧羊女烦躁的踢了羊头金字塔一脚,看到满地乱滚的羊头,又高兴起来,她拎起一个羊头,来到云烨面前,满身的羊膻味熏得云烨差点背过气去。一只羊头端端正正放在云烨脚下,牧羊女又指指装粮食的袋子。苦思半天云烨才想明白,他娘的牧羊女就不识数,二十一个袋子她就数不明白,需要一个羊头一袋粮食的交易清楚,这让他想起后世一个著名的相声段子,卖咸鸭蛋的傻子高喊:“五毛钱两,一块钱不卖。”和面前的牧羊女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识数还贼精贼精的怕被骗,无奈的云烨在那双可怜的大眼睛下败下阵来,只好拎一个袋子放在羊头前面,牧羊女又拿一个羊头,云烨再拎一袋子粮食……当世上最无聊的交易完成之后,晚饭终于做好,牧羊女闻着饭食的香味毫不犹豫的留下了口水,看着辅兵们的大碗猛瞅。客人饿了,老庄盛了一大碗饭递给牧羊女,她丝毫不客气,也不用筷子,就用手往嘴里刨,烫的呲牙咧嘴却不放慢速度,很快,一大碗饭下了肚,她依然看着云烨的饭碗,云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他实在是没有在这种狼一样眼光下吃饭的勇气,只好把碗递给了牧羊女……吃饱喝足的胡人少女大度的把粮食交给云烨看管,自己扛起两袋子粮食拎着木叉走进了无边的黑暗。狗子可怜了,伤心的连最喜欢的蝗虫饭也吃不下去,在他看来,比女人用屁股压脑袋更可怕的,就是被胡子女人用屁股压脑袋。他万念俱灰,村子里出来时的雄心壮志统统毁在一个胡人少女的屁股下面。老庄尾随胡人少女回来了,那里只有一个极小的窝棚,半截埋在地下,他仔细察看了四周,的确只有牧羊女一家人,也就是简单的四口人,两个老胡人,两个小胡人,他们没有马,也没有其他牛羊了,他在外面只听到胡人少女唧唧呱呱的说话,似乎很兴奋。不用老庄说了,那边走过来四个胡人,一样的破皮烂袄,脚上绑块牛皮就算是鞋子了。这是一家赤贫的牧民,他们连最基本的马匹都没有,怪不得牧羊女会为了二十一只羊头和武装到牙齿的云家护卫战斗,没了那些羊,他们全家连三天都熬不过去。老牧人似乎不会说话,只是抚着胸口给云烨施礼,后面的小男孩,也极其的瘦弱,看到堆在那里的粮食,眼睛都放光了,全家拖着一片树枝编成的滑子,和爬犁有些像,把粮食放在上面,艰难的拖了回去。看着他们全家走远,云烨坐了下来,如果他是真正的军人,遇到胡人少女的时候就该果断的杀掉,相信队伍里没人会反对,他们对胡子从来都没有好感,假如说整个大唐有谁和胡子没有丝毫恩怨的,那么只能是云烨,在后世他有许多的牧人朋友,他们豪爽,天真,重情义,一碗奶酒弹天敬地之后,云烨往往是第一个喝的,他下不了手,尽管老庄再三建议,云烨还是固执的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也不知是对是错,天知道。今天是进入草原的第六天,也就是说按照计划,柴绍的大军应该已经攻破襄城了,襄城一破,定襄路就大势底定,颉利只能往阴山逃窜,等待他的将会是李绩的大军。站在高坡上远眺襄城方向,没有人影,云烨非常担心程处默的安全,可是老庄无论如何也不肯让队伍往前再走一步,车队隐藏在山坳里,探马派出去了三波,没有一波人回来,这让云烨有些着急,问老庄:“会不会是出事了?怎么现在也不见人回来?”“侯爷莫急,他们才出去了两个时辰,回来还早呢,您先去帐篷里睡一觉,养养神,昨夜您一宿都没睡。”“我哪里睡得着啊,程处默生死不知,我心急如焚,万一出了事,如何给程家交代?”两人正在交谈,忽然间老庄把云烨推下山包,自己立刻趴在地上,云烨正纳闷,忽然感觉到脚下的地皮在跳动,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天边传来。“发生了什事?”云烨大声的问老庄。“侯爷藏好了,有大批的骑兵过来了,人数最少过万,这不是大帅的军队,大帅没有这么多的骑兵。”听完老庄的话,云烨脑门一下子就木了,难道说程处默他们遭到了埋伏?,!趴在山包上往远处看,只见一道滚滚的雪墙从天边漫卷过来,前面有几个黑点在拼命地跑,不用说那是云家的护卫,云烨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只盼着自家的护卫可以跑快些,好躲开那些疯狂的骑兵。不对,自家的护卫不是在逃命,更象是欢呼,最前面的家伙全身黑色甲胄,那不是程处默吗?远远的欢呼声传来,程家的大嗓门居然压过了马蹄声,破锣一样的嗓音在云烨听来宛如无上纶音,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肚内,平安就好!下次再也不接这种保姆的活了,这就不是人干的,当一个貌似成年人的保姆,云烨伤透了脑筋,更何况这家伙根本就听不进去好话,只要离开长安,就和脱缰的野马是一个德行。辅兵们早就在山坡后面摆好阵势,只要敌兵一到,就会发起攻击,公输甲在上坡上架起了一架巨大的弓,上面有三根粗大的弓弦,每根弓弦都足有指头粗,在两个辅兵的帮助下,正在用绞杠给巨弓上弦,从吱吱格格的声响里云烨判断,这把巨弓的威力绝对不可小觑。三把攻城凿就安放在滑道内,尺余长的凿刃反射着暗乌的寒光,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六百米之内无坚不摧,它的强大动能甚至可以把一匹战马带的飞起来,治于人在这样的利器之下与纸扎的没有丝毫的区别。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床弩,谁能想到公输家还有这样的杀人利器。还好,与公输家从一开始就属于良好的互动,如果惹恼了他们,被这样的东西对这背后,云烨想想都起了身冷汗。这还没完,公输躺在地上,用脚拼命的蹬一把小弩的弓臂,身体往后仰,在一阵让人牙酸的吱吱声后,弩弦终于挂在扳机上,一支三尺长的铁箭被公输甲安放好,把弩平端着对准了小山的外面,云烨相信如果现在有敌人出现,等待他的将会是极其可悲的命运。程处默的战马汗津津的停在云烨面前,粗大的鼻孔喘着粗气,战马的嘴角都有了白沫。他从马上跳下来,抱着云烨抡了一大圈,才放下。“烨子,没想到你会来,怎么不是薛万彻?”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事情有了变化,薛将军出不了朔方城,只好由我给你们带着补给送过来,怎么样,襄城被拿下了吗?”云烨很想知道战况,尤其是程处默这种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给出的描述。“哈,哈,哈痛快啊,痛快,烨子你不知道,我们大前天就到襄城,休整一夜之后,天还没亮,大帅就下令立即攻城,说是要攻他个措手不及,没想到这种危急的时候,颉利这家伙居然还在睡觉,不到一丈高的城墙,连一个时辰都没坚持下来就被我们攻破,大帅命令我们在襄城放火,好让胡子更加混乱,如果颉利这个家伙这时候能组织起军队,在城中还可以和我们有拼一下的资格,谁知道他居然趁乱跑了,大帅就让我们在城中大索两天,彻底的把襄城变成了一堆废墟,城里的胡子没跑掉的,都成了刀下之鬼。”程处默边说边比划,说的手舞足蹈。“最可笑的是我们把襄城搜刮干净准备撤退的时候,居然还有一支大唐军队前来偷袭襄城,就是人少了点,也就两百来人,带队的叫什么苏定方,看到我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大帅说襄城随他处置,朔方军从来都是不让友军失望,还给他们留下了五百匹战马,就带着我们返回朔方,你瞧瞧我身后的马群,足足一万三千匹战马,全是缴获。”看着兴高采烈的程处默,他提到了战马,提到了缴获,就是没提到俘虏,想必他们早就死在柴绍的横刀之下。这是大唐的胜利,也是襄城的劫难……(未完待续):()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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