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 李秉善的来意(第1页)

李秉善到底何德何能,让赢子夜甘当其弟子也不觉得丢份?

赢子夜向来对诗词歌赋很感兴趣,尤其是越远古的东西,赢子夜的兴趣越大。

李秉善曾经在赢子夜面前,模仿上古时期的唱腔,唱过《诗经》中的唱词,并称这些唱腔和音调,都是他通过各种资料考据出来的。

赢子夜初听时不以为意,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李秉善模仿的上古时期的唱腔,竟然和自己曾经穿越过的商周时期,听到那些歌女唱《诗经》时候的唱腔,几乎一模一样。】

《诗经》诞生于商周,要知道三国时期距离商周已超过两千年了。

比赢子夜曾经待过的二十一世纪,距离三国时期还要长。

就算是二十一世纪的考古学家,也很难考据出三国时期的人说话时的语气和语调。

当自己发现,曾经看的那些教授博士研究三国的论文,和自己现在看到的三国世界大相径庭之后,赢子夜才真正意识到李秉善的厉害之处。

李秉善不仅能模仿出上古时期《诗经》的唱腔,他自己通过考据,更是复刻绘制出了上古时代的器物、兵具、衣着。

李秉善曾把自己复刻的东西拿给赢子夜看,这和赢子夜曾在商周时期见过的,几乎是一摸一样。

要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考古】这个概念,也几乎没有商周时代的文物出土。

能了解那个时代的,仅仅只是《史记》、《汉书》这种史料中的寥寥几笔,参考文献极其稀少。

李秉善能够做到这个地步,实在是惊为天人。

要不是曾经自己九世穿越到过商周,验证了李秉善这些学问的真实性,赢子夜也很难意识到李秉善的“牛逼”之处。

而且,就算是自己真的到过商周,要让自己把当时的东西复刻画出来,也是一个难于登天的事情。

而两千年后的李秉善,却能做到,并且做得很好。

赢子夜前几次穿越,都是龙国尖端的科学家,在他看来,李秉善的水平,已经超过了很多后世社科类的学者和教授。

而此时,李秉善听到赢子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也只是嘿嘿笑着,脸上皱纹此起彼伏,他叹道:

“你这个‘赛诸葛’,我真收了你做弟子,有人能把我杀了,你这是在折煞我。老夫现在的唯一优势,也只是年龄虚长你几岁,其他一概不如的。”

赢子夜只能笑笑不说话,见梁叔已经将茶水泡好,他连忙伸出手做出请的姿势,道:“李老,里面请。”

很快,三人便在草庐的堂屋内坐定。

听着山间鸟鸣,在和煦微风之中,李秉善端着茶杯品茶,神情舒畅。

诸天轮回转生  我人皇幡大爷,被女频小怂包觉醒  重生换亲后,我成了京圈白月光  从流民开始修仙  域外恒星?不,那是我的金丹  重生:知瑾绣  甜丧美人和阎王在人间杀疯了  洪荒,杀我儿子,你们还想封神  重生后转头嫁给渣男他哥  烽火之铁血雄师  恋综:开局科目三,我火爆全网  病娇真千金马甲一掉,全球轰动了  苗寨诡事  武魂百裂冥犬,追猎不休  我的金丹映照诸天了怎么办?  混江湖的谁谈恋爱啊  闭嘴,让我当假面骑士!  斗罗:我海帕幼虫,开局吞噬小舞  被困高考一万年,毕业即无敌!  重启1975,飞出乡野成首富  

热门小说推荐
农女的悠闲生活

农女的悠闲生活

宁珞车祸醒来,变成兄妹中的老三。大姐被卖做丫鬟,二姐性子泼辣却有勇无谋,五岁小弟想护姐姐无奈胳膊太细。爷奶刻薄,极品大伯母标配白莲花堂姐,再加一个吸血鬼小叔叔,好一个宅斗的架势。不怕不怕,幸好我的金手指比腿粗。识金断玉,素手调汤,外加灵宠来帮忙。从此宁珞开启了在古代的挣钱之路。如果您喜欢农女的悠闲生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黄河诡事

黄河诡事

关于黄河诡事爷爷说,我是被一口棺材从黄河上游冲下来的,命格薄,这辈子都不要靠近黄河,可是阴差阳错的是,我偏偏在黄河里惹上了一具绝美女尸从此之后,我踏上一条不寻常的路三下地府四问龙宫地下尸城无人村庄等等怪事接踵而至。...

乡间少年行

乡间少年行

一个炸雷劈翻了穷小子,从此七里沟天天都有西洋事儿,邻家娇俏的小媳妇,镇上妩媚的老板娘,还有谁娶谁死的俏寡妇,一个个都眼巴巴地要请他吃西瓜,你说他是吃呢,还是吃呢?...

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

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

玄元世界,元气稀薄,灵石绝迹。武者只能依靠法宝,去迷雾世界寻找各种宝物来帮助修炼。普通的武者精力财力有限,只能祭炼一两件法宝。而李昱却拥有成千上万的法宝。因为他的法宝不仅不需要自己的心神控制,还能自己修炼。你的无情剑吸收日月精华,由法器进化为灵器,能自动斩敌于千米之外。你的天地阴阳镜吞噬宝器碎片,探查范围由十里扩张到五百里。你的无影化血刀与主人精神产生共鸣,领悟了空间穿梭的技能。依靠自己的法宝,李昱在迷雾世界如鱼得水,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您喜欢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玉冠京华

玉冠京华

安西云穿了,从中医世家传人成了古代候府女扮男装的世子。并且一穿过去就身陷牢房。原因是她为了跟人抢一青楼花魁而杀了人。为了替自己洗清嫌疑她只好查明真相。之后,众人惊呆了,没想到京城出了名的纨绔竟然会查案。直到后来,全京城的人对她的评价都变成了这样。大臣们威远侯府世子真是好儿郎啊!不仅会破案,做的那生发剂也贼好使!世家千金威远侯世子,可真是英俊不凡聪朋绝顶,让我们恨不得以身相许!百姓们诶呀,要说威远侯世子,那做出来的东西可真是好使!全京城的人都越来越喜欢她。包括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残王博北翊。如果您喜欢玉冠京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