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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我漂亮的朋友(第1页)

余华之所以不去见孙朝阳,那是因为他心里绷着一股劲儿。

现在的他只不过发表了三部短篇小说,虽然都是省级刊物,虽然靠着这三部小说调去了县文化馆当了国家干部,但在文学圈里其实就是个小透明。

而孙朝阳如今有一部长篇小说在手,拿了好几个国家级奖项,还是寻根文学的鼻祖,如今已经是个响当当的名号。如果不出意外,未来的文学史上肯定有他一笔。

别看余华平时一副不正经的样子,但内心中还是很骄傲的。他写小说的时候,一坐在书桌前就有种“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写得好,比你们更好。”的状态。

但上次在海盐县第一次读到《文化苦旅》的时候,他突然颓废,“妈的,我写的是什么垃圾啊!”“和孙三石的文章比起来,我写这些东西又有什么意义,浪费时间嘛!”

他今日突然感觉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文学爱好者,还没有资格和孙三石谈笑风生。他要拿出有份量的作品之后,才会去见孙朝阳,才会对孙三石说:“我看过你的书,我想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

不过,孙朝阳的作品并不总是打击同行,余华读着读着,忽然有了新的感悟,他也要写一本新书。

所以,以前投稿北京文学的《星星》自己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林编辑让改了几稿,也改不出来。

此刻,余华读了新一期的《中国散文》,对于新书的写作又有了新的想法,他急着赶回旅馆开工。

说来也怪,余华在外面吹了半天冷风,回到旅馆后,被暖气一烤,浑身的皮肤都火辣辣地热,汗水一股接一股地冒。

实在难受得不得了,索性就把衣服扒拉光,只穿着一条苦茶子,蹲椅子上飞快地写起来。

他的新书叫《竹女》,到现在才确定了名字。

是一部短篇小说,故事背景依旧是故乡海盐县。写的是一位叫竹女的姑娘一家人在艰辛的生活中充满了爱意和善良。

余华小说喜欢写苦情,他从开始写作学习的就是川端康成,喜欢川端那种优美的感伤和对于命运无从把握的忧郁。

他以前所发表的小说都是这种调调儿,有浓郁的和阴郁风格,偏偏学得也不是太像,这也是林编辑不满的地方。是的,文学创作刚开始的时候确实需要模仿,但你总得有自己的东西吧。还有,年轻轻的,哪来那么多苍桑?

余华年轻气盛,自然是不同意编辑意见的。

但今天看到孙朝阳的东西,心中不禁叫了一声,玛德,孙三石的作品全是自己的东西,全是自己内心的体验,就没有门派,没有路数,这才是创作应该有的状态,我以前学川端康成,终归是画虎不成反类其狗。

他前几天写新书的时候已经有了莫名的感触,状态很好,有种得道之感,但还是差最后一口气,今天是彻底地通透。

筑基期总算是顺利过了。

余华写得好快,一路草书下去,边写边喊:“过瘾,太过瘾了。铁森,铁森,给我点一支烟。”

“铁森,来一壶茶。”

“啊,好痛。”烟头落大腿上,烫出燎泡,余华大叫:“痛,痛才好呢!”

“铁森,好热,帮我打扇。”

史铁森:“我为什么要给你打扇?”

余华:“因为我在创作,这是伟大的作品,我在写一部大说。”

“你会感冒的。”

余华在写稿,史铁森就在后面看,他看着余华的稿子上有水汽烟气冒出,看到余华背心渗出细密的汗水,脖子后面有寒毛根根竖起。

余华:“铁森,我饿。旅馆伙房里有几根黄瓜,帮我偷回来。”

史铁森无语。

时间一点点过去,虽然说余华这篇《竹女》已经写了一部分了,但等到最后写完,已经是夜里一点。

他忽然扑通一声摔地上,原来因为蹲的时间太长,腿麻了。

史铁森大惊,挣扎着要去扶。

余华摆了摆手,无声笑起来,须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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