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途中经过只花部落这几日,幡戈都在捕捉虫子,莫忆儿没想到,这许多虫子都可以做药材。这方面,她懂得真是不多。
为了能把这些虫子晒干,每每停下休息的一小段时间,幡戈都抓紧时间晾晒虫子,而他饿了,都是在彩翎儿背上吃东西。这种敬业精神让莫忆儿和小绒球都敬佩,之前的不和谐也淡了许多。
莫忆儿也每日在休息的时候为两个男人烹制好吃的食物,以此来慰劳他们的辛苦。同等的对待,让幡戈脸上笑意多了起来。其实,他要的也不多,只是莫忆儿多一些的关心罢了。
很快,就到了巫师萍姨所说的最后一段路,只要经过这段路,就可以到达外部落的领地了。莫忆儿从来不知道,他们距离外部落领地这样近。只是这里的路,常年无人行进,他们飞在天上,有时竟看不到路。降落后来查看,才知道那条狭小的路已经被灌木丛所掩盖,等回来之时步行,可是需要费好大一番力气。
三人因此皱了眉头,幡戈提议:“不如我们现在把路开出来,等回来之时也可以省些力气。”幡戈往常去采药,若遇到不好走的地方,都是去时就把路给踩平,这样回来懂得时候就会剩很多力气。若是遇到危险,逃跑也方便。
“不可,若是有心人发现这新开的路,会给咱们早成威胁。另外,回来的时期未定,到时是个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莫忆儿反对起来。
幡戈想了想,莫忆儿说的也有道理,只好作罢!
小绒球不声不响,许多时候,他只要听从莫忆儿便可。
在附近查探了一番,三人再次起飞。
这里有许多动物的气味都是他们所陌生的,于是他们开始小心翼翼起来。比之前在只花部落的时候,更加谨慎。
这天开始,莫忆儿提议,他们百日在树上休息,夜里飞行赶路。因为许多野兽都是夜里行动,他们这样相对来说安全许多。但百日睡觉,夜里赶路,对于作息时间正常的他们来说,是很疲惫的。
这一日,他们行到一处很美丽的茂密古树丛林,虽然许多树叶都已经掉光,但还有一种树叶圆圆的,呈橘黄色的树屹立其中,给整片丛林增添了许多朝气。
在部落联盟和神域部落中,莫忆儿都没见到过这种树,甚至在山顶世外桃源,都没有这种树。
深想一下,山顶世外桃源四季如春,没有漫天的风雪,自然也不会有这种叶落后还坚强盛放的树种。
莫忆儿不由感叹:“真好看啊!若是在大热天,这树也不稀奇,放到现在,就特别了。”
“可不是吗!也不知这是什么树,我从未见过。”幡戈围着树转了一圈,习惯性的想要知道,这树上有没有可以用来当作草药的东西。
“我也从未见过,小绒球,你见过吗?”莫忆儿唤来小绒球,他人形的容貌看来与莫忆儿他们年纪差不多,可莫忆儿知道,金狮一族可以活上许多年,小绒球真正的年纪他自己都不知道。也许几十岁也说不定,活那么久了,也许早就见识了不少东西。
小绒球却只是抬头看了看,没有太大的兴趣。“没见过。”答完,他便卧在一处大树下面休息。飞行了这么多日子,他觉得很累,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莫忆儿见他如此,心知他辛苦了。也不道出,直接安定下来,让他和幡戈休息,自己去狩猎。
进入这外部落领地,她还是第一次狩猎。前两日,他们都只吃肉干的。今日再不寻些新鲜食物,莫忆儿怕小绒球的身体缺乏营养。
刚要跑走,被小绒球叫住:“别去太远,注意安全。”
“放心吧!我知道!”莫忆儿说完,就跑远了。
幡戈一面看这些有趣的树,一面拾柴。等柴火够了的时候,他便来都树下,拾起一根树枝戳了戳这树干。没有什么特别。他又开始爬树。这书比起旁边的那些古树,矮了许多,也没那般粗壮。他爬到三四米左右的高度,顺手折了一根树枝,小心的拿在手里,并不让树枝处的枝叶沾到自己的手上。毕竟没见过的东西,还是小心为上。
吻了吻,有一股子淡香,从来没闻到过的味道。
幡戈又在树上坐了一会儿,仔细观察了一番这树,又看到有鸟儿把窝做在这树上,确定了这树没有什么毒害,这才下了树。
下树后,把这折下的树枝小心放在兽皮袋子里面收好,想等回去之后在仔细研究。因为走之前莫忆儿就转达了巫师萍姨的话,知道这人脸山上有许多草药,幡戈便准备了许多小兽皮袋子,就是为了收集草药等东西用的。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莫忆儿才从远处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两只肥嘟嘟的野兔子。树叶刚落,经过丰收的季节,野兔子都吃的肥肥的,两只野兔子足有二十几斤,就是去了皮,也是很重的,足够他们三个吃到饱。
幡戈见到这两只肥兔子便笑了,道:“莫忆儿,等我们回去神域部落,我要向你讨几只兔子了。”
“呃?”
“用来试药啊!”幡戈笑言,许多药都是他自己亲自试,但也多数是试以往见过的草药。这没见过的,他还是谨慎小心一些。
“这样啊,部落里的兔子也是你的,你还巴巴的来问我做什么。快把兔子皮扒了,准备吃饭!”莫忆儿娇嗔了一句。
“好,我来!”幡戈领命去把兔子皮了,这项工作莫忆儿一直不怎么喜欢。小绒球又是兽身,这些日子以来,都是幡戈在做。
莫忆儿也趁此时间休息一下,拿起水壶颠了颠,里面的水不多了,再用来清洗食物,怕是不够了。莫忆儿推了推已经睡着的小绒球,问:“你感觉到这附近有水源没有?”
莫忆儿本身感官灵敏许多,但她不是天生的兽类,比如感知水源的能力还差了许多。
小绒球支着脑袋几分钟,才道:“距离这里大概半天的路程才有一处水源。”
爱上你,不期而遇 臭嘴点江湖 名门私宠:顾少的小萌妻 绿帽森林(西幻h) 从大周开始 壁咚101次:恶魔校草别吻我 小妻不乖:狼性老公晚上见 灵卡世界大冒险 都市传说之武神 魔尊六界 豪门圈宠:失守的绯色游戏 盛宠无价,女主播的惹爱Boss 权妃:佳丽三千唯你独宠 进击的小地主 三国霸主 嫁给总裁前夫的死对头 婚途漫漫:爹地在线追妻 重生千金:换颜不换心 我只是个不用奋斗的捡破烂儿的 給我懷孕生子的情人們
关于一胎俩宝神医狂妻太逆天穿越而来十八年,云苏城都是个小绵羊。一朝中毒,不管三七二十一,睡了自己暗恋了十八年的大佬。从此,多了一对妖孽。丫头跑前跑后,娘亲,娘亲,爹爹问,他今日得到认可了吗...
关于幻化之人的奇妙冒险这个新坑的定义是非正统的游戏小说连游戏都搭不上。呃,还是搭得上的主角的能力就是将万物游戏化比如每个人都有等级啥的。...
这是一个带着部分现代记忆的女孩转世投胎成了红楼里大周朝的一个皇孙徒明宣,只是碍于种种原因一直当做女孩养,后来恢复男儿身,一步步登上天下至尊的故事。本文借鉴红楼部分背景,架空朝代,主要参考明清两代。关于女主,是个出场较晚,也有特殊经历的人。关于红楼中的人物,所占篇幅不多,具体如何要看剧情发展,不过早早出场的林黛玉会有一个很好的结局,黛玉的性子也会因为明宣带来的蝴蝶效应而有所改变。红楼世界是有神神鬼鬼的世界,但纵览全文,没有看到一个仙子能下凡的,可见凡间已是人道当立的时候,明宣到红楼不是去修仙的,而是把人道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如果您喜欢红楼之一代圣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双洁!双强!宠文爽文大豪门景家,好不容易找回失散多年的外孙女,外祖父母和五个哥哥都想把她宠上天。以为她生活穷困潦倒,直到景家遇到经济危机,才发现给景家注入巨额资金的人,就是他们以为生活困难的妹妹!这样还不算完,他们无意中又发现,传说中那个一诊难求的神医,竟然也是他们的妹妹眼看着封家那个不受重视的少爷一步步接近景冬,众人冷笑,也不看看你什么身份!封时薄唇轻笑,身份这种东西,想要就有。于是,卸去伪装,他一跃成了站在巅峰的世界级大佬!!直到他露出狼尾巴,景冬愕然,这不是上辈子被她同归于尽的反派大佬吗封时嘴角噙着凉薄的笑意,如果您喜欢我和反派大佬同归于尽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前世家境富裕,丈夫背着她偷腥,小三找上门将她逼死。一朝穿越,成了打铁匠的媳妇,穷是穷了点儿,相公年纪大了点儿,但却是疼她入心,宠她入骨。十里八乡都拿他们当笑话看,他们却慢慢把日子过成了传奇。她拿出前世服装设计师的本领,誓要在这古代开出第一家服装店,眼看着就要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结果日夜睡在枕旁,看着少言寡语,老实本分的相公却是腹黑极致的大尾巴狼,待他撕下脸上的易容面具,艾玛,她的相公真是俊得不得了!真实身份更是闪瞎众人眼,竟是开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爷!一朝入了宫,相公初恋更是了紧跟着蹦出来,仗着公主的身份就来跟她抢男人,这是要上演宫斗吗?可惜小女子不奉陪,这男人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拐了男人的种,拿走王府的全部家底,逃之夭夭。三年后,她开设的绣衣坊早已家喻户晓,分店遍布全国一百三十六家,此时绣衣坊总店门前,一三岁小娃奶声奶气的对着站在跟前的俊逸男人说道我娘说了,你王府还没有我家有钱,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