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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雍少将很绅士地退让了,周君怀里换了位人,眼神却跟着上一位舞伴跑了。文小姐在他怀里小声地说着那女子的身份,是海关部的一名要员。文小姐微蹙双眉:“明明是政府的人,穿成那样做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
下面的话文小姐也没再说了,她自然还是对风尘女子有几分轻视的。这是偏见,也是千年来刻在许多人骨子里的一种看不起,觉得脏。可有趣的是,名媛们追逐的潮流,往往都是名妓所带动的。她们一面轻视着那些女子,一面又在心里觉得是美的。
周君没管文小姐心中的那些小心思,他惦记着雍晋离开前留给他的眼神暗示。所以一曲还没舞完,听来了自己要的消息,周少爷便留不下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走。怎知一向得体的文小姐却紧紧抓着他的手,像是难以启齿道:“斯蒂森,你不是吧。”
周君一愣,回道:“什么?”文小姐犹豫道:“你和雍少将,不是那种关系吧。”周君好似才回神一般,浅浅地笑着:“胡说什么呢,我就是有事拜托他,想同他打好交道而已。”
说罢也不管女人究竟信没信,他推开文小姐的手,就转身迈腿出去。只是脸也在转过来的那一刻,冷了下来。冰冷的神情一直维持到出了舞厅,他看到熟悉的车时,才重新挂上笑容。他停到那车前,抬手敲了敲车窗。
雍少将给他开了车门,周君还没进去,脸上的笑容便是一滞。雍晋手里把玩的是一把小刀,这刀他惯来藏在腰带内侧,也不知是刚刚何时被雍晋摸走。
周君扶着车门,他及其自然地钻进了车厢,从容道:“什么时候从我身上摸走的,我都不知道。”他反手关上门,闷闷的一声响。他屁股刚落座便掏出了烟盒,叼着一根斜眼觑向雍晋手里头的刀。刀很利,泛着冷光,雍晋的手指很长,指节轻敲刀面,嗡嗡作响。
周君将烟点着了,便交代刀的来路。上次他才在大街上遇袭,丢了把枪,还未备新的。只好拿把刀防身,他又不是那种不知死活的少爷,才被人拿着刀棍追堵一次,怎么可能不拿件武器就轻易出门。
雍晋点点头,认同了他的做法,却没把刀还他,而是从自己腰间摸出一把枪。周君心跳漏了一拍,脸上却还是笑着:“雍爷想送我枪?”他不过是开个玩笑,军人的枪都是登记在册的,哪会轻易送人。不然这枪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凭添许多麻烦。
可雍晋却没开玩笑,真将枪递给他:“嗯,拿去防身。”周君将枪收了下来,有点不经心道:“其实也没必要给我,你不是一直派人跟着我吗。”雍晋没有否认:“你怎么知道我有派人跟你。”周君好笑道:“不管白天黑夜,他们都一身军装,难道还不够显眼?”
雍晋赞同道:“好,下次让他们换衣服。”周君皱眉:“不能让他们别跟着我吗?”雍晋将视线定在刀上,没有理他,这是不同意的意思了。很难说得清楚他们现在的关系,但雍晋已经非常自然地表现出对周君的特殊待遇。
将自己的枪赠给周君,承认派人跟着他,好似不管周君问他什么,他都会说一样。周君将嘴里剩了一半的烟塞进雍晋嘴里,上面残余着他嘴里的温度。男人却很自然地叼着,眯着眼吁一口白色的雾,帅极了。
周君将枪塞到自己后腰里,将刀从雍晋手中抽开,随手抛掷一边。他第一次如此主动地靠近雍晋,迈开一双长腿,他骑到了雍晋身上:“那女人是谁?和你跳舞那位。”雍晋仰头看他,将嘴里的烟拿下,反问一句:“你想认识?”
像是觉得他不解风情,周君似笑非笑,却不说话。雍晋只轻轻哼了一声:“你没必要认识。”周君也不追问了,他小声问雍晋把枪给自己了,平时遇到事怎么办。雍晋的手一直抚在他背脊上,缓慢游走着:“还有别的。”周君问:“什么别的?”
雍晋张开双臂:“你自己来找找看,全部找出来,漏掉一个的话……”周君率先打断了他的话:“全部找出来了有什么彩头。”雍晋笑道:“你想要什么彩头。”周君垂下眼皮子,眼神似手,把雍晋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他胆大包天,提出了个荒唐的要求:“你来我家,唱戏给我听。”
不待雍晋找托词说自己不会,周君道:“当红旦角木离清都是你朋友,你让他教你两句,唱给我听。”雍晋沉默一会,才道:“好。”
不等周君得意,就听雍晋说:“如果你输了,就穿女人的旗袍给我看。”周少爷无所谓地点头:“一言为定。”像是约定盖章,他低下头,吻住了雍晋的唇。他们嘴里都是同样的味道,舌头湿润地翻搅着。雍晋搂紧了他的腰,将他抵在前方靠背上。
副官识趣地下了车,留下要脱衣服找武器的周少爷,和纵容着被拧开扣子的雍少将。
第24章
说是搜身,更似调情。周少爷使在女人身上的法子变了变,用在了雍少将身上。他捧着雍上将的手,手指从掌心一路钻到袖口里,他摸到了手表,触感微凉。周君笑着说:“瑞士表,款式不错。”说着他便将表从少将手上脱了下来,拿到自己耳旁听。
听那滴答滴答的指针声,周君把表扔到一边,雍晋眼神微暗:“怎么,觉得表里有什么?”周君摇摇头,他的手钻进了雍晋的衣服里,一寸寸摸索着那紧绷温热的皮肤。雍少将上身被搜遍了,皮带被抽出,又丢掷一边。
这回少将没再问了,像是觉得有趣似地,瞧着周君:“君君是将我扒光了,这可不公平。”周君从少将靴子里抽出两把小刀,刀落在那堆东西里,发出金属撞击声。周君竖起一根手指轻摆:“少将,开弓没有回头箭。同理,打赌前是你没说好条件,怪不得我。”
借着搜身的功夫,他摸过雍晋的胸膛,摸过那坚硬的腹部,结实的大腿,修长的手臂。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他不断地从雍少将身上取下东西,手套、钢笔,直到看着该取下来的玩意都取了,这才得意道:“搜完了。”
雍晋靠在椅背上,听到他这话便道:“你输了。”周君不信,他扫了一眼那堆东西,不觉得自己有错过什么。直到雍晋抬起手,那血红宝石的戒指在他面前晃了晃,他才惊道:“这也是?”
确实是,戒指可转出细长的针,轻轻朝人身上一拍,针就入体,针上的神经性毒药能让人片刻后毒发身亡。但这些雍晋没有说,只展示了针,就不管气恼的周少爷,将一旁的物件归位。不管是手表,钢笔,还是别在领口的胸针,都是有设计的。
他不确定周少爷究竟是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的致命性,误打误撞也好,巧合也罢,都很值得怀疑。雍晋忽然觉得有趣,他现在想,说不定周少爷还真的是故意输给他的。为什么,为了去他家穿旗袍?或者说,只是为了纯粹去他家?
周君没管雍晋若有所思的神情,他像是气恼自己犯下的低级错误,又不情愿真的穿旗袍了。只看着车窗外不说话,直到车外景色越发熟悉。雍晋竟然将他送回他公寓楼下,周君有些迷茫地回过脸:“你同我开玩笑吗?”
不用穿旗袍了?想到这周君眉眼浮现喜色,他甚至抬手去碰雍晋的脸,像是逗弄一样挠了挠其下巴:“晚安。”刚想出去就被雍晋从后面捉住了,雍晋从后方搂着他的腰,手也学着他刚刚的动作,摸索着他的下巴:“不用去我家,我记得你家就有,不是吗?”
周君微微睁着眼,像是傻了。只到雍晋的手揉在了他嘴唇上,他听见男人在他耳边低语:“那次去你家,你不是涂了口红,穿了丝袜欢迎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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