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更进一步,他的‘人肉’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柳至秦说,“这件事可能发生在他上大学以前。”
办公室安静片刻,张贸起身道:“我靠,花队,小柳哥,办孟小琴的案子时,你们就是这样发散思维脑壳碰撞的吗?以后带带我,我也要和你们脑壳碰撞!”
花崇推了他一把,“谁要跟你脑壳碰撞。”
“话归正题,小粉丝。”柳至秦看向张贸,“你比郑奇大两岁,他念高中时,你要么也念高中,要么刚上大学。记不记得那个时间段,e之昊琅与别人起过什么冲突?”
“我想想。”张贸垂首,想了一阵,突然道:“我记起来了,他第一次被造谣抄袭就是5年前,正好是郑奇念高中的时候!”
花崇“偷”来曲值的冰红茶抛给张贸,“来,润润嗓子继续说。”
“那次造谣是造得最没水平的。”张贸拧开瓶盖,“但是当年琅神不像现在这样红,黑子又特别多,一些直男癌看不惯他,成天编他的黑料,他差点因此封笔!闹了很久真相才浮出水平,我操,根本不是琅神抄袭,是对方抄琅神!”
“那……”花崇正要提问,丢在一旁的手机突然响了。
“等等,是陈队。”他接起来,还没来得及说话,陈争就道:“长陆区分局又报上来一起案件,死者离你家很近,是红鸟鱼宠市场的一名女老板,你马上过去看看。”
第51章知己(16)
“死者叫何逸桃,24岁,是这家‘桃之夭夭’花店的老板。”长陆区分局刑侦大队队长葛猛将手套和鞋套递给花崇,抬手往警戒带里指了指,“正忙着采集室内痕迹呢,快了。”
“怎么个情况?”花崇问。
“哎!又出命案了呗!”葛猛出差刚回来,气都没歇匀,就被副队长钱志峰夺命连环call叫到现场,疲态浓重,脸色不大好看,叹气道:“花队,我知道你们最近在忙洛大那个案子,志峰都给我说了,那天幸亏有你赶来指导,不然他肯定啥都搞不定。这几天你们也辛苦,这边我本来想自己处理,但跟这周围的群众一了解,才知道死者算个小网红,去年几家市级媒体还给她评了个‘洛城最美老板娘’。”
花崇知道那个评选。
这几年全国刮起了“最美”风,各行各业都爱评“最美”。不管你做了什么贡献,行了什么善,通通冠以“最美”。这俩字儿初听还觉得挺动人,“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花”……可久了就听乏了,耳朵生了茧,不免让人想问——怎么谁都是“最美”?到底是真的“美”,还是搞宣传的没文化,词汇量太低,除了“最美”就想不出新词?
“何逸桃有一定社会名气,又是个美女,话题性比较高,我就给陈队打了电话,请示他的意见。”葛猛摇着手里的纸板扇风,却仍是一脸的汗,“陈队说派你来看看。哪晓得我刚挂断,就听兄弟们说何逸桃的心脏不见了。”
花崇脸色微变,“心脏不见了?那死者的状态是?”
“只有心脏丢失了,尸体被开胸,但相对完整。”葛猛道:“这一点和洛大案不同。但我左右琢磨,还是觉得这两个案子可能有关联,毕竟掏心这种行为具有很强的仪式感,比分尸更具有指向性。”
这时,法医徐戡赶到了,室内勘察也基本结束。痕检员提着工具箱出来,葛猛赶紧问:“发现什么没?”
痕检员一见花崇也在,立马严肃起来,“从墙上的喷溅状血迹来看,这里肯定是第一现场,尸体周围有残留血液,地板经鲁米诺测试有反应,但整个一楼区域,我们没有提取到一枚足迹,连死者本人的足迹都没有。”
“这……”葛猛嗓门大,吼道:“怎么可能没有足迹?凶手会飞吗!”
“凶手清洗过地板。”花崇说:“血和足迹都被清洗掉了,尸体周围的血迹是清洗之后从身体里渗出来的。”
痕检员连忙点头,“不过我们在一楼提取到很多指纹,在二楼提取到了何逸桃的足迹与一名男性足迹,身高、体重需要回去建模。另外,二楼的垃圾桶里还有两个使用过的避孕套,我马上就拿去做dna比对。”
花崇问:“二楼是生活区域?这市场里不是只有商铺吗?”
葛猛解释说:“规定是这么规定的,但管得比较松,一些商贩晚上就住在店里。我打听过了,何逸桃在附近租了一套小户型,但住在花店的时间比较多。”
“地面又被清洗过。”徐戡低声道。
“嗯,先进去看看。”花崇点头,与徐戡一同进入花店。
“桃之夭夭”是花鸟鱼宠市场最高端的花店。别的花店走的是平价路线,它走的则是精品路线,外观呈西式小木屋状,窗外还围了一圈小花园。花崇偶尔经过,却从来没进去看过。他买的都是便宜的盆栽植物,月季、茉莉、云竹之类适合栽种在家里的绿植,对送人的鲜花毫无兴趣。
但何逸桃,他却是见过的。
只要来过市场,就肯定能见到何逸桃。因为“桃之夭夭”位于市场大门口,已经是市场的一个标志。何逸桃经常身着自己缝制的浅色长布裙坐在小花园里的秋千椅上,清纯漂亮,想不注意都难。
不过生前越是美得惊人,事后的惨状就越是叫人唏嘘。
何逸桃仰躺在地板上,浑身赤裸,被打开的胸膛血肉模糊。
徐戡蹲下,小心翼翼查看尸体状况。
“尸僵已经缓解,死亡时间在3天以上。”徐戡抬起何逸桃的手臂,轻轻往侧面一翻,“背部大面积片状尸斑,稳定状,死后没有被移动,尸斑颜色较浅,原因是失血过多。”
花崇也蹲下。如痕检员所说,地上比较干净,只有尸体周围有少量干涸血迹,但右侧的墙上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与郑奇遇害处的环境类似。他看了看尸体的脖颈部分,问:“和郑奇一样,何逸桃也是被割喉?”
“对。”徐戡托着尸体头部,“气管、动脉被切断,瞬间大量失血,创口平整,凶器是刀之类的锐器。”
弃后,惹不起! 我在现代投喂陛下的日子 夏末还未至 厉少女人谁敢娶 我有一支星际舰队 我家王妃初养成 农家太子妃 让我成为你的回忆 地下格斗场被捣毁之后 神婚颠倒 超级微商 妖孽男神,等等我 重生第一权臣 摄政王的毒医娇妃 闪婚盛宠 宋起波斯湾 栽你手里了 透视小野医 重生空间之九零年代小地主 重生软妹复仇记
关于农女致富记"这就是一个农女穿越带娃种田买房买车的致富记。从吃不饱到吃的饱再到地主的创业史,从山野娃到位居高堂的奋斗史,收割美男与被收割的爱情史。总之,没事种种田,一不小心种出个千亩江山没事带带娃娃,一不小心带出仨种子选手没事收割美男,一不小心不,顾筱婉督了眼床上那嚎的正带劲的两个奶娃娃,欲哭无泪,咋被这妖孽男收割了。"...
穿到星际时代,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开飞船?穿机甲?收小弟?征服星辰大海?身为御厨传人的简言,颠了颠手中特制的大勺,一声冷笑。to样to森破。面对令人烦不胜烦,繁殖力旺盛的虫族,还有风吹生又生,剪不断理又乱的各种动植物。简言一脚踩碎地上的营养液瓶说吧,你们想把它们吃成几级保护?帝国人民连连摇头不不不,太恶心了,打死我们也不会吃的!后来,帝国人民吸溜着口水大喊真香。脸也被打得好疼!围观大型打脸现场的陆瑾修,很好,他家媳妇儿的风采无人能敌!如果您喜欢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如果您喜欢元基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叶凡刚被拜金女甩,就接到医院的电话,从此便走上奶爸的道路上喂,叶凡先生吗,你媳妇在医院要生产了,快来医院签字!电话里面响起了一道急促的声音。啥,啥玩意,什么孩子,媳妇?叶凡这一刻是懵逼的。自己难道成了接盘侠,喜当爹!刚被甩,就被校花一胎四宝找上门。如果您喜欢刚被甩,校花叫我去医院签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之我是大空头90年代初,号称全球最强的国家北极熊解体,也是在九十年代初,号称一个城市就可以买下整个美利坚的霓虹经济分崩析离。同样在九十年代初,华国就像是奇迹般辉煌崛起。这是一个大势倾斜翻天覆地的年代,1991年1月1号,以为被绑票了的沈建南穿越来到了这个最辉煌的年代首发yuwangshemeωoо1⒏υip...